高法三年核准的死刑案逾2成改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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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6:56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2003年以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逾2成被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5日说,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目前,我国仍然保留死刑,以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同时继续贯彻“少杀”“慎杀”政策,防止冤杀、错杀,依法保障人权。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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