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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间吵架冠心病患者被气死 法院判令对方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24 东北新闻网

  近日,哈市松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气死人”案件,法院认为,导致死者发病的原因是他与被告争执诱发的,是被被告气死的。所以,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对死者家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47岁的季某是哈市松北区松浦镇的居民,其家东侧的邻居是曹某。10年前,季家在当地建起了一栋400多平方米的二层小楼。2004年,曹家也建起了小楼。可是,季某发现,曹
家建筑的楼房影响自己家的采光。于是,季某找到曹家,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当时,曹家出具了一份有关房产规划部门的建房审批手续。看着这审批手续,季某十分生气。因为他知道,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建房在房产规划部门审批前,必须争取到季某的同意才可。随即,季某找到当地的房产规划部门,却发现房产规划部门在曹家建房审批手续的档案中竟然有一份季某签字同意建房的材料。季某当即认定这份同意书是伪造的,因为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于是,季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规划部门依法撤销曹家的建房审批手续,并拆除所建房屋。法院在查明事实后,支持季某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了曹某的个人建房审批。

  2004年11月15日16时许,曹某的妻子、姐姐等人突然来到季某家,责问季某为何不同意曹家建房子。为此,双方吵得不欢而散。10分钟后,曹某的亲属等人再次来到季某家,与季某再次发生争吵,并撕扯到一起。几分钟后,他们离开季家。气愤不已的季某随后向辖区的松浦派出所报案。可是,电话接通后,被民警告知,曹家已经报了案。对方报案称季某动手打伤了曹某,要求季某到派出所接受讯问。随后,季某、季某的妻子姜某等人来到派出所。当日18时许,季某被取完讯问笔录后,从派出所二楼下来,等在楼下的姜某看到此时丈夫脸色苍白。待他们回到家后,季某的脸色更加难看,而且表现出胸口闷、喘不过气来。待季某的家人将他安顿在床上躺下后,发现季某的表现十分异常,姜某急忙为其实施人工呼吸等紧急抢救措施,但都无济于事。于是,家人急忙准备车辆,将他送到哈市第四医院抢救。没想到,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季某心跳停止。

  季某死后,姜某便提出对死因进行鉴定。2004年12月17日,省公安厅出具的关于季某的死亡鉴定书结论为:“季某系生前因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心衰死亡。”季某的家人认为,季某是被曹家人气死的,于是将曹家几人起诉到法院。

  (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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