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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2800份虚开税款近4亿京城最大税案主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亲手导演、炮制了京城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陈学军,昨天被执行枪决。

  开公司专做发票买卖

  陈学军今年32岁,是浙江临海市农民,只有初中文化。他化名陈方,从1997年起在
北京中关村替人卖计算机配件。在此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的老乡,而且摸清了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门路。

  2000年3月,陈学军花了近2万元钱,从一熟人手中买下一家小企业。此后陈学军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北京市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其中捷优特公司是陈学军以女朋友吴晓红(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名义买下的。这些公司大多冠以商贸公司或科技公司名字,其实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

  勾结干部共同炮制税案

  接着,陈学军又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吴芝刚(已判处死缓,没收全部财产)共同作案。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自己掌握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肆无忌惮地违规操作,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陈学军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陈学军也没亏待他,先后送去20余万元现金、一对价值4.72万元的卡迪亚情侣表等,款、物共计人民币24.72万元。2001年2月,被告人吴芝刚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发现并扣押、冻结了被告人吴芝刚的财产共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的人民币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涉案税款近4亿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博公司等名义,利用吴芝刚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先后从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8300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3.5亿余元。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对陈学军判处死刑的一审判决,陈学军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了陈学军的上诉,维持原判。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娱乐信报》供稿、《北京晨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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