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成案件被改判或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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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7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5日说,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及高、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审理上诉案件,通过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的审查,维持正确裁判,纠正不当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显示,2003年至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不服高级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881件,其中改判262件,发回重审109件,占42.11%。
此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共审结二审案件129万余件,其中改判20.5万件,发回重审9.6万件,占二审审结案件的23.36%。这是肖扬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情况时介绍的。据介绍,2003年至2005年8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98万余件。其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135万余件,占1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