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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乱倒建筑垃圾举报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傅晓峰)日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并将鼓励市民对运输车辆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5940110)。对于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者,经查证属实后,将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

  按照要求,今后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施工及房
屋装修,产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的单位及居民,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7日前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未经登记的运输车辆不得进入施工工地从事渣土运输。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场,收纳建筑垃圾;建设或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除了办理相关手续外,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机动车市区临时通行证,按照其限定的车速、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倾倒,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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