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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食品保鲜膜的专项检查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25 石家庄日报

  有的食品保鲜膜对人体有害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刘菊花)国家质检总局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进口和国产食品保鲜膜的专项检查结果。

  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
种类。PE和PVDC是安全的。PVC被广泛用于食品、蔬菜外包装,它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氯乙烯对人体的安全限量标准为小于1mg/kg),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现行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都允许限量使用己二酸二辛酯(即DOA)作为增塑剂(不超过35%)。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质检总局此次共对44种PVC食品保鲜膜进行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所检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PE、PVDC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抽查同时发现,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超过100摄氏度),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生产保鲜膜禁用DEHA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刘菊花)鉴于最新的专项监督抽查发现我国PVC食品保鲜膜中含有DEHA增塑剂的情况,质检总局将采取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等措施,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兆彬25日说,质检总局将发布公告,禁止含有DEHA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进口、出口;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禁止企业经销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刘兆彬表示,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加强对食品保鲜膜产品的进出口及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进出口PVC食品保鲜膜的检验和监管,实施“批批”检验,对检出含有DEHA增塑剂以及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二是进一步对全国生产食品保鲜膜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产品质量强制性检验。对发现使用DEHA作为增塑剂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就地查封,并责令停止出厂销售,召回已出厂的该产品,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求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已经售出的责令企业召回。四是要求经销企业进行自查,未标明“不含DEHA”字样,或者未明示可以用微波炉等加热的,停止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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