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80% 市劳保局官员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37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从11月1日起,江苏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目前南京市正在拟订自己的调整方案。虽然知道今年的最低工资增加了“内容”,可不少市民还是有种种疑问。昨天上午,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科长吴海宁(以下称“工资处”)走进快报“问薪热线”。原定的接听时间是早上9点至11点,但8点刚过,电话就不断响起。两个小时内,吴海宁没有片刻消停,到了11点,电话仍然不断,吴海宁于是又接听了半个多小时。

  正常工作才能拿“最低工资”

  张先生:我拿的工资并没有达到现在规定的620元,是不是可以投诉?还有我父亲上个月刚从单位退休,他可以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吗?

  工资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因此,放假、居家、失业及退休人员不适用于此标准,还有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在法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也可能拿不到最低工资,比如,病假超过规定的期限、请事假等。

  不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实际劳动发给相应工资。对于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的,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病假工资也有“最低标准”

  李小姐:我今年生了小孩后,身体一直不好,就请病假在家。这期间单位每月只发给我300元,单位这样做对不对?

  工资处:按照今年1月1日实行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低工资包括三项保险

  孙女士:新标准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有哪些保险?我在栖霞区工作,应该执行哪一类标准?

  工资处:社会保险中需劳动者个人缴费的有三个险种,即养老(8%)、失业(1%)、医疗(2%),按南京市区目前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941元计算,再加上大病统筹10元,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为114元。南京城区执行一类区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为620元/月,栖霞区属于城区,应按照这个标准执行,而今年11月后,将按照一类区标准执行,新标准正在拟订当中。

  南京有三种方式涨工资

  于先生:目前我的工资是620元,担心11月份执行新标准之后,单位会直接按690元的标准发月薪。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吗?

  工资处:什么时候涨工资、怎么涨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首先应明确政府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最低收入,而不是作为企业增长工资的惟一依据。南京今年8月份出台规定,企业可通过三种方式增长职工工资。

  对于效益增长较快,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可采取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即工效挂钩的办法,即企业工资总额可随本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而浮动,如果企业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1%,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就可以增长0.3%到1%,最高增长幅度从0.8%提高到1%;对于有一定盈利能力、效益有所增长企业和政策性亏损企业,可采取工资总额定额使用办法,即以当年度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增加年度工资总额,今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分成三类,预警线为:16%~18%,基准线为:10%~14%,下线为:3%~5%;而对于完成公司制改造或直接登记设立、股权多元化、法人结构治理完善的企业,可采取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办法,自主确定的工资总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范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