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公开审理少女被刺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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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深圳电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刺字案”5名疑犯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 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等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二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租房后,于8月10日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
8月21日下午1时许,二女在被绑架10余天后获解救,宋光绪、柏智林等5名案犯也先后被缉拿归案。 目前,受害少女芳芳(化名)前额“妓女二号”字迹仍清晰可见,但医生表示通过激光手术,有望除去刺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