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擅自征订课外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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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2:26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蒋娟)日前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严格按照市教委核准下发的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进行征订,并做好2005年秋季教材征订的结算工作。“一费制”中课本费与学生实际用书费用的差额部分必须如数退还给学生。根据规定,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必须按照市教委核准下发的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征订,不得擅自组织征订任何规定目录以外的教材,不能预收书费,也不得强行组织购买目录上推荐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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