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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收费面积到底怎么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02 兰州新闻网

  家住龚家湾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在供热站出具的收费通知单上,写着王女士房屋的建筑面积为54.58平方米,按照2.90元/月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应收791.40元。可是,在其房本上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9.91平方米,这样一来,她就得多付取暖费,为此很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解释一下。

  拨打热线电话投诉收费面积不准的市民不在少数,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供热管理站有
关负责人。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采暖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收取,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幢楼内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供暖)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一是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不设采暖设施或无供热要求的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建筑面积的50%计算,封闭式阳台按100%计算。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商品住宅楼房本中标注的建筑面积中已包括了公摊面积,但一些福利分房中建筑面积不包括公摊面积,如果一味按房本上写的面积计算采暖费是很不科学的。目前,各供热站都是通过现场测量来计算采暖面积。

  作者:晚报记者许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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