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张同号假币难究银行责任 全都卡在"举证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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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柜员机取款再遇假钱难题律师称无证据也不能沉默本报讯记者黄丽娜报道:9张相同编号的假币,再次引发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关于自动取款机是否能取出假币的争论。但这次的当事人工人钟易明当即报警,要求调查处理此事。前天,是广州市大发铜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的发薪日。辛苦了一月的工人钟易明当天下午6时多,拿着银行卡前往附近农业银行,在门口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0张100元纸币。返回厂区后,钟易明用刚取的钱,在门口士多买东西。店主习惯性地抖了抖钟易明递过来的百元大钞,发现“哗啦哗啦”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对
全都卡在“举证难” 曾向本报投诉从自动取款机里提出假币的人,远不止钟易明,但到目前为止,几十单投诉中,没有一单可以“做实”,全都卡在“举证难”。法律人士和银行方面都曾表示,当事人若感觉自动取款机“吐”假币,应在不离开取款口的同时,一张一张将取出来的钱在取款口上方的摄影机前“留影”,且“留影”时间不要少于5秒,以使摄影机可以清楚记录每张纸币的编号,便于事后追认。但事实上,不少市民认为,这样的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取一百两百,照照就算了,现在最高的提款额一次可以达到两三千元,一叠钱,要照很久啊。”“天黑的时候,光线不好的时候,摄影机也能保证照清楚吗?”“在闹市大街上取钱,谁有勇气拿着那么多钱,一张一张照啊?”……一直关注假币事件的广州市广信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表示,“遇到这类事件的当事人都应主动、积极报案,即便提不出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引起银行内部监管部门的注意,才能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对银行“取款后照照”的要求,冯律师表示,银行单方面提出这样的要求缺乏依据和基础。“这是银行方面有意识地在放弃自己的责任,转而把风险和责任推给取款人”。(报料人冯先生,三等奖100元)(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