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骨科主任吃回扣13万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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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38 深圳晚报 | |||||||||
医院过道直接兑现回扣 67岁骨科主任吃回扣13万被判刑10年 重庆消息据重庆晨报报道,医疗腐败黑幕再揭一案——重庆市内某大医院原骨科主任张某,多次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回扣共达1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让人震惊的是,此
骨科主任耍权吃回扣 据了解,今年67岁的张某曾申请退休没批准,继续执掌市内某大医院骨科主任工作,也是有名气的骨科专家。对于本科室需要做手术的病人,张有权决定到底采用医院所准入范围内的哪家供应商的器械。手术完成后,他还对供应商销售器材的发票确认签字。一些医疗器械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了大权在握的张某,承诺进口器械的回扣5%,国产器械回扣10%。从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张某先后收受回扣共达13万之多。 医院过道里兑付回扣 庭上,公诉机关出示大量证人证言。这些证人均为医疗器械公司的业务员及经理。证据暴露:回扣是医疗腐败的主要方式,从医院科室主任到医生,均有回扣“标准”。其中一器械公司老板指证称,从2002年开始与这家医院有业务往来,除给医院回扣外,还要给骨科主任、主刀医生回扣,给的时间一般在手术后几天至一月不定。给主任和医生的回扣装在信封里,一般在办公室或大楼过道上直接交给他们。 判刑10年并没收10万 去年4月,南岸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继续追缴受贿所得13万元。后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一中院上诉。重庆市一中院审理认定,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于是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