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载传播澄清灰色地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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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38 深圳晚报 | |||||||||
全球首宗BT侵权案在港裁定 网络上载传播澄清灰色地带 据新华社香港10月25日电香港特区法院日前裁定使用BT(点对点档案分享)软件在互联网非法发放电影属于刑事罪行,在香港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对于全球首次有人因BT侵权
香港律师会知识产权组委员黄锦山表示,本次判决的意义在于法官清晰厘定,将“种子”影音作品在网上上载是一种侵权行为。他认为,仿效外国将网上散播定义扩阔,会更有效打击网上侵权。 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会长洪祖星表示,该案例成为全球首宗成功入罪的网上侵权案件,可给其他国家及地区一个好例子,以打击网上侵权行为。香港大学工程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潘国雄表示,BT技术的特点是任何下载者同时也是上载者,若上载者有刑事责任,下载者也有机会成为罪犯。他认为,时下的《版权条例》有灰色地带,特区立法会应修订法例,给公众一个清晰的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