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调查外国机构在华销售月球土地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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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近期在北京频频打出“销售月球土地”的“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向记者透露,目前正与其他相关部门以及法学专家协商研究此事,而据记者了解,朝阳工商分局已经介入调查。 这家名叫“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的机构经营的是太空旅游和月球开发,而其重要项目之一是销售月球土地。其公司行政总裁霍普宣称,他是月球及另外8个行星上地皮的唯一
有关专家表示:“联合国公约禁止任何人拥有月球”,“月球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得到任何政府或者国际权威学术组织的认可”。但月球使馆经营者宣称法律禁止的是国家,没有对个人明确禁止。目前,朝阳工商分局要求该机构提供在美国的备案材料,该机构未能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