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启动新一轮全面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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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02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改革纲要),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部署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启动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 人民法院将改革诉讼程序
“实体和程序并重”——作为现代司法理念之一,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改革纲要)中得到充分体现。 “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被确定为二五改革纲要的首要内容。旨在通过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这一领域将采取的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和复核程序,改革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民事管辖制度等。 将建立中国特色判例 我国法院将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改革纲要)特别增加“改革和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一节。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化、制度化。二五改革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等方面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他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