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事故煤矿被罚3500万元 市政府做深刻书面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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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了解到,今年3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坑,被处以罚款3501.92万元,其采矿权被收回拍卖。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长,供风量严重不足,出现微风作业,积聚大量高浓度瓦斯;由于127
经研究决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香源沟煤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宋志勇、香源沟煤矿二坑经理白世阳等四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白兔林(副县级)、交城县公安局局长渠向勇(副县级)等14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责成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郭颖向吕梁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吕梁市人民政府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刘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