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公安机关将建领导接待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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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37 东南快报 | |||||||||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昨日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建立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原则上,省级公安厅局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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