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12个省市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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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37 东南快报 | |||||||||
近年来,我国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有12个省市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 记者从正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研讨会上获悉,目前,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河北、陕西、吉林12个省、直辖市分别颁布地方规章或以政府名义发文,在全省(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四川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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