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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一事故煤矿被重罚35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44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了解到,今年3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坑,被处以罚款3501.92万元,其采矿权被收回拍卖。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没收香源沟煤矿二坑西采区违法生产所得564.4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1693.44万元;依据矿产资源法有关
规定,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没收香源沟煤矿二坑东采区越界违法生产所得306万元,并罚款918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由吕梁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香源沟煤矿二坑投资人处以罚款20万元。以上罚款共计3501.92万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此前曾多次表示,治理煤矿违规违法行为要用重典,对黑心矿主,要罚得倾家荡产。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回香源沟煤矿二坑采矿权并进行公开拍卖。

  经研究决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14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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