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扩大“禁烟”公共场所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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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3:1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熊金超)近日武汉市市长办公会作出决定,武汉参照一些国际大都市的做法,扩大禁烟区范围。武汉市此次修订的规定,扩大了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由影剧院、歌舞厅等原部分室内娱乐场,扩大到包括网吧等所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增加了档案馆、纪念馆、科技馆、火车、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轮(渡)船、旅游船及其等候室、售票厅、宾馆、饭店和市级国家机关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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