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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万员工与老板商量定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4:51 深圳商报

  286万员工与老板商量定工资

  我市协商制订集体合同成“医治”欠薪“良药”

  【本报讯】记者从昨天举办的“深圳市劳动关系论坛”获悉,我市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超过2万家,涉及员工286万余人。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没有发生过欠薪、
低于最低工资现象。有关人士称,集体合同已成为“医治”欠薪的一剂“良药”。

  集体协商是指劳资双方派出代表,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我市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全国创下多个“第一”。1994年2月第一份集体合同在深圳诞生,开创全国集体合同工作的先河。原国家劳动部把深圳作为全国开展集体合同的试点城市,并选定15家企业进行试点。1996年深圳在全市推广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1998年11月深圳率先在全国实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签订全国第一份区域性集体合同;2003年5月深圳装饰行业集体合同签订,是全国第一份行业性集体合同。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由企业集体协商、区域性集体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共同构建的多层次多种形式的集体协商制度。

  据了解,我市将继续发挥劳动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市将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制定《深圳市全面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调研起草《深圳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将劳动关系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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