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飞行员辞职巨额赔偿案原被告双方接受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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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5: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李建国(右)和代理律师(资料图片) 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双流县法院均证实,备受全国媒体关注的因飞行员辞职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最终以和解而得以妥善解决。这个消息多少令媒体有些意外,因为9月中旬,双流县法院曾向媒体称即将对国航、国航西南分公司与飞行员李建国的诉争(本报7月6日曾报道)作出判决。 据双流县法院证实,除飞行员汤寒松诉国航及国航西南分公司一案因超过仲裁时效而
超过时效 撤诉 在5名跳槽飞行员与国航的诉争中,最先撤诉的是飞行员汤寒松。 2004年10月,飞行员汤寒松向国航西南分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国航西南分公司在一个月之内没有作出任何反映。此后,国航西南分公司通知汤寒松回单位上班,双方引发诉争。今年6月,汤寒松将国航西南分公司起诉到双流县法院,要求为其办理辞职手续。 双流县法院受理后,认为此案超过了仲裁期限,再起诉没有实质意义。今年8月,此案撤诉。 庭外和解 撤诉 李建国、李来寿、董毅和丛征勇4人的情况与汤寒松不一样。今年7月5日,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建国与国航及国航西南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引起国内媒体普遍关注。 昨日,双流县法院证实,法院庭外组织国航、国航西南分公司与飞行员调解,9月16日李来寿与国航及国航西南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10月17日,李建国、董毅和丛征勇也与国航及国航西南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其内容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接收这些飞行员的民营航空公司向国航及国航西南分公司支付每人300万元的经济补偿;国航西南分公司为飞行员支付一次性住房补贴。双方的和解协议经确认生效后,原告、被告均向双流法院撤回了起诉。 至此,这5件因飞行员辞职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最终以和解而得以妥善解决。(王鑫 张磊 本报记者郭龙 杨为为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