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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弄草不小心种下罂粟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5:40 今日早报

  通讯员林检本报记者陈洋根

  早报讯临安的徐大妈年过五旬,子女都已成人,闲来无事,就在自家庭院的花坛里种些花草。她未曾想到就是这一爱好可能会给她带来牢狱之灾。

  今年5月11日,临安市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办案途经徐某家门口时,发现徐家花坛里
种植着一片罂粟,占地面积虽然不算大,但细数一下,竟然有500多株。

  临安当地土话把罂粟叫作“乌烟”。今年清明节前后,徐大妈走亲戚,路上看到一户人家的后院种着几束颜色非常鲜艳的花,就好奇地问是什么花,但主人也叫不出名字。徐大妈就向主人讨了种子,回来撒在自家花坛里。

  徐大妈事后说:“我主要是喜欢种花,这个花看上去很漂亮,所以她就种了,真的是用来观赏的。”这些“美丽花”开放时,恰好民警路过了徐家附近,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了。

  罂粟开出的花很美丽,但它是带刺的。昨天,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徐大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介绍,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如果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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