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听证前就“内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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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6:2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胡清)政府供暖费收费标准变动的听证会还没开,葫芦岛市一些供暖企业就开始将供暖费上调了。 然而25日的听证会上,供暖部门提出的新收费标准与供暖公司提前公布的价格却一致的相同。
葫芦岛市一些市民怀疑,莫非取暖费上调标准已按供暖企业拟定的标准“内定”了? 供暖企业先行调价 10月22日,记者看到葫芦岛市新城区2号小区一住宅楼门口贴着这样的一个“缴费通知”: “你户应该在10月25日前交纳2005年~2006年度取暖费24元每平方米。逾期不交者,将按照《葫芦岛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处理: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通知落款为“葫芦岛热网有限公司”。 记者走访了葫芦岛市的另外几个供热企业,这些企业都按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收取供暖费。这个标准比去年的供暖费标准每平方米高3元。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葫芦岛市天正供暖公司,该公司收费处一名工作人员说,现在只是暂时按每平方米24元标准收费,等到政府关于今年供暖费收费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如果不先收费,就没钱买煤。供暖企业工作人员均表示,如果继续按照去年的收费标准肯定要亏损。 物价局:擅自调价不合适 葫芦岛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说,供暖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在政府没调价之前,供暖企业按照24元每平方米的标准收费是不合适的。 葫芦岛市城建局供暖科一名女士告诉记者,供暖企业这种做法不对,没人批准他们这样做。这名女士还说,葫芦岛市新的取暖费收费标准已在25日下午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新的收费标准已经上报市政府,将在一两天内出台。 上调价和听证会涨价标准相同 10月25日,葫芦岛市政府就供暖费上调问题,召开了价格听证会。 会上,供暖部门提出的新取暖费收费标准正好是每平方米24元。听证会上,葫芦岛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宣读了“供暖成本监审结论报告”,报告称,经过对葫芦岛市5个供暖企业抽样测算,2004年,葫芦岛市社会平均供暖定价成本为每平方米21.15元。 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同意适当小规模调高供暖费收费标准。针对这个听证会上的情况,有市民认为,看起来似乎价格已内定,更多的人希望听证会不是走过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