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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将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6:44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建立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原则上,省级公安厅局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处理。

  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26日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公安机关
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一是建立各部门、各警种解决信访问题制度。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三是建立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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