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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传播秩序 我省将整治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7: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省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互联网新闻信息的传播将有规矩。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清理整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
首先,全面清理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未经批准和备案,不得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其次,严格规范转载、发送新闻信息行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或者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应当转载、发送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并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不得歪曲原新闻信息的内容;第三,严格规范新闻供稿行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与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第四,严格规范新闻信息内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含有11类有害信息内容。

  此次清查还公布了青海省互联网管理举报监督电话,分别是:省互联网新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网上违规登载新闻及内容管理)8482526,省通信管理局网络信息安全处(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8586281,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络犯罪、网上有害信息管理)8293034、8293163,省文化厅市场法规处(文化市场、网吧音像管理)8239160、8239591,省国家保密局科技处(网络信息涉密情况管理)8482944。 (记者:晓姝 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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