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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公安将设领导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7: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建立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原则上,省级公安厅局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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