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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车位被人占用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8:26 东方网-文汇报

  读者孙女士来电反映,2004年8月她与居住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小区某号停车位67年的使用权以6万元转让给她的协议,该停车位每月物业管理费暂定为55元。今年1月开始,她发现这停车位常被他人的车辆停放,她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和干预,但物业公司认为这只车位的使用权是孙女士直接向开发商买下的,不在他们管理范围内,物业公司可以不管。她想了解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根据孙女士提供的情况,法律界人士认为,车位使用权是孙女士合法取得的,由于这只车位在小区内,因而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停车位必须与小区其他物业统一、有序管理。何况孙女士每月交了55元物业管理费,已经与物业公司建立了事实上的委托管理关系,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后又放弃自己的管理责任是不对的,如与物业公司交涉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本报记者李颂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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