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事故煤矿被重罚3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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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8:29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刘铮)记者26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了解到,今年3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坑,被处以罚款3501.92万元,其采矿权被收回拍卖。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没收香源沟煤矿二坑西采区违法生产所得564.4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1693.44万元;依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此前曾多次表示,治理煤矿违规违法行为要用重典,对黑心矿主,要罚得倾家荡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