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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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06 黑龙江日报 | |||||||||
近年来,我国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有12个省市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 记者从正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研讨会上获悉,目前,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河北、陕西、吉林12个省、直辖市分别颁布地方规章或以政府名义发文,在全省(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四川省也发
此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部分区市县也根据自身条件进行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和试点。 (新华社重庆10月26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