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2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组于10月25——31日对我省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情况以及“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组将重点对西宁市及城中区,海东地区及互助土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及共和县,海北藏族自治州及海晏县进行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等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及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情况;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等职能的落实情况;按照《教师法》和有关规定要求,落实边远、贫困地区老师津贴、补贴政策的情况;有空缺教师编制,但不录用正式教师“入口关”,聘用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情况;中小学校长上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农村任教工作经历规定的执行情况;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情况;实现“两基”地区的巩固提高和未实现“两基”地区的攻坚进展情况。(记者 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