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全面推行公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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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26 扬子晚报 | |||||||||
本报泰州26日电在泰州,如今,可能影响公众或相对权益人利益的收费、补助、立项等均需公示。其中包括信访办理、教育收费、涉农收费、低保户确定、领导干部任前及政绩、村民宅基地申请、拆迁补偿等。 全面推行公示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位普通党员干部说,非常好,十分及时,为普通群众扩大了知情权、参与权。广大市民也很拥护,认为群众也有了发言权。
泰州市纪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公示的目的是“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近两年,该市通过推行公示制,一些问题都在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矛盾纠纷也被解决在萌芽状态。(邰继轩赵晓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