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焦点新闻 广东监察能力建设 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年底将配备雷达专查企业暗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03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广东环境监察总队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广东经验对全国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具有借鉴和推动作用。”近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率领的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询问等环节,宣布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标准化建设通过国家验收。广东因此成为继江苏之后,全国第二个通过国家一级环境监察机构验收的省份。

  据悉,通过标准化建设,广东环境监察总队现场监察能力显著增强。目前,总队拥
有执法车辆6台,达到国家要求的4人一台车的标准,摄像机、声级计、酸度计等设备一批,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支装备精良、快速反应的“环境警察”队伍逐步形成。针对企业铺设暗管偷排污水的做法,总队还将配备雷达专查企业暗管,该系统估计在年底建成。今年总队牵头组织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5000宗,罚款4000万元,分别是去年全年总量的128%和93%,执法力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标准化建设使广东环境监察总队完成了由“收费是第一要务”向“三查两调一收费”的职能转变,级别上得到提升,逐步成为省环保局领导下的一支专职从事现场执法的队伍,强化了宏观指导、环境稽查职能,着重查处跨省、跨地区的污染事故,直接查处或指导查处带有行政干预的环境违法行为。1999年以来,总队调解跨界污染事故30多宗,均圆满完成。

  广东环境监察总队还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矿区恢复、农业面源污染等生态项目的专项检查,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生态监察试点。目前,4个国家试点单位3个已经通过验收,其中深圳市还在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验收。

  据介绍,广东环境监察总队抓紧排污费征收工作,排污费每年稳中有升。今年,对15家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开征二氧化硫排污费,使排污费大幅增加。上半年全省排污费达4.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80%,全年有望达到10亿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