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黑”人盼落户 特事特办身份问题得想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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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39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走访民政、户政、计生委、统计局 石嘉孺的身份问题还得想办法 【新闻核心】“我是谁?”这是社会抛给石嘉孺的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问号同样问住了整个社会。 年龄成为解决身份问题的瓶颈。被收留在石家的石嘉孺超过了收养法规定的法定年
弃婴:哪都没有肯定答复 “他们问我从哪里来的,我该怎么回答?” 石嘉孺拿着今报的报道找到户籍管理部门的时候,工作人员显得很犯难。“手续不全不能落户”的答复尽管说得很委婉,但还是让石嘉孺感到失望。 在户籍管理部门看来,石嘉孺的出生证明和收养手续,哪怕两种手续有一样在手,办理落户,获得身份证就都水到渠成了。 可是,要想找到出生证明就得找生身父母。那么多年过去了,石嘉孺在沈阳寻找父母的过程一直没有间断,在石嘉孺的心里,希望越来越渺茫。 民政:年龄超出不能收养 “14岁以下的弃婴被收养,需要在提请公告寻找生身父母60天……我们没办法帮她。” 今报跟随石嘉孺的身份追问整整经历了1个星期。 21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了沈阳市民政局。 “报道我收藏了一份,石嘉孺的事确实很特殊,”收养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陈丽君说。“我找了一些资料,说实话,我们没办法帮她。14岁以下的弃婴被收养,需要在提请公告寻找生身父母60天后无结果,才够收养条件,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的工作也得按照法律办事……” 14岁的法定年龄,石嘉孺已经超出了11年。陈丽君告诉记者,石嘉孺年龄超出收养法法定条件的规定,石嘉孺的问题也就不在收养法的范畴之内。 ( 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