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天然水》强制性地方标准明年将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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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4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明明是使用自来水加工的饮用水也叫“饮用天然水”?今后,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将被制止。我省近日公布了《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这一标准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没有水源地的饮用天然水将视为不合格产品,我市目前的饮用水行业面临新一轮洗牌。 目前,我市共有饮用水生产厂家236家,主要分布在乐清、瓯海、永嘉、瑞安等地。
新标准明确规定瓶装饮用天然水是指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原水,仅经过必要的过滤、臭氧处理或其他相当的消毒过程处理,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该水的水源不得经过公用城市供水系统或市政供水系统的任何化学处理(如添加氯气等)。 在技术内容上,新标准对水源水的水质监测要求更加明确,设置了电导率、钾、钙、钠、镁、偏硅酸六项特征指标,以体现天然水与纯净水等其他饮用水在水质成分上的差别。新标准同时还规定产品标签要标出水源类别和取水地名,明确标明产品生产取水点的水源类别,如井水、泉水、山涧水、深层水库(湖) 水等,以及真实水源地名。防止部分天然水生产企业以生活饮用水或其他不合适的水源为原水来加工瓶装饮用天然水,同时也防止一些不法生产企业在标签上随意标注水源地名称。此外,产品标签也要标出钾、钙等特征指标。 质监部门有关人员表示,新《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完善瓶装饮用天然水产品标准体系,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天然水产业的提升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对天然水企业的监管。(温州日报记者 肖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