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签给他人维保 电梯厂家不便插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59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龚平)本报昨日2版报道《电梯停摆,孕妇爬高楼》,反映东龙世纪花园清河居3栋的电梯停摆,给居民带来不便。武汉智能电梯有限公司昨日声明,由于物业公司早前与另外一家电梯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智能电梯公司现已不承担该电梯公司的售后服务。 据武汉智能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电梯的免费维修期在去年6月3日终止。此前,该公司曾向东龙物业公司致函,提出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但未能与东龙物业公司谈
东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承认,目前该电梯的维修确不由智能电梯公司负责。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表示,若东龙物业公司愿与智能电梯公司签订维保合同,智能电梯公司愿为东龙世纪花园居民竭诚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