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将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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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1:19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我国法院将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二五改革纲要中,除明确诉讼程序、执行制度、法官制度、司法管理等几个“常规性”的改革领域外,特别增加“改革和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一节,提出5项改革措施。 这5项措施是:制定死刑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化、制度化。二五改革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他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