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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弊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1:19 汉网

  据新华社电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以“会场”代替“法庭”等与现代司法不相适应的做法将得到纠正。二五改革纲要明确,将从5个方面入手,对审判委员会进行全面改革。

  5项具体要求是: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改革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改革审判委员会成员的结构,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
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除了以全体会议的方式审理案件外,审判委员会委员也可以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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