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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城关区年检辖内《失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2:08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从11月1日起至31日,兰州市城关区就业局将对辖区内的《失业证》进行年检。对未年检或未通过年检的《失业证》均视为无效证件,对年检查出的各类不符合条件的证件将全部收回并集中销毁。对没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回证件。

  据悉,此次年检的《失业证》是200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就业局发放的。持证人到居住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进行审核登记,由社区就业站进行审核盖
章。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将本辖区各社区就业站初审的《失业证》统一报送城关区就业局复审盖章。对年检中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将收回证件。对已就业或弹性、灵活就业人员也将收回证件。

  作者:晚报记者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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