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弊端审判委员会将全面改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2:26 生活报 | |||||||||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以“会场”代替“法庭”等与现代司法不相适应的做法将得到纠正。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将从5个方面入手,对审判委员会进行全面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提出的5项具体要求: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改革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改革审
(新华社电)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