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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审议八大焦点:住房70年大限可续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2:51 华夏经纬网

  物权法草案三审稿24个关注焦点

  进一步体现我国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

  删去关于会所的规定

  法律禁止转让的财产不能出质

  自然资源所有权仍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完善业主提起诉讼的有关规定

  留置动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不增加有关空域岛屿的规定

  删去所有权人追回被盗被抢财物的规定

  担保财产折价或者变卖应参考市场价格

  将国家投资企业改为国家出资企业

  对海域使用权作出规定

  对物权主体的规定不作改动

  城镇集体所有权改由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出让也应拍卖或招标

  增加规定物权的排他性性质

  对征收征用分别作出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暂不改动

  增加保护社会团体财产的规定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抵押

  没有规定不动产登记前必须公证

  对绿地道路及物业管理用房分别规定

  明确动产抵押的办理部门

  不再恢复关于典权的规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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