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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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3: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颜昊 孟娜)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7日透露,中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8章45条,于8月26日由国务院第445号令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的重要行政法规,对于进一步依法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保障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流入非法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化学原料及配剂,具有合法用途和非法用途的双重性质。中国是一个化工大国,1988年联合国制定的《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中列管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在中国均有生产。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间冰毒、摇头丸等合成毒品滥用问题的不断发展蔓延,中国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问题也日益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