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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山:全国文明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6: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九城市上榜,广东占两席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欧阳四平、周敏,通讯员金璐报道:深圳、中山为广东赢得殊荣。这两个城市昨天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昨天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首批12个
全国文明城市(区)。九个城市上榜,除深圳、中山外,其他七个分别是:张家港、厦门、青岛、大连、宁波、包头和烟台;另外,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这是继1999年和2002年国家表彰两批121个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后,第一次“少而精”地给少数城市(区)戴上“全国文明城市(区)”的桂冠。

  此次上榜的九个城市,个个都是“过五关,斩六将”。据中央文明委有关人士介绍,评选测评体系有7大类119项指标,参评城市一律平等,让分数“说话”。在评选中,全国共有116个城市(区)向所在省区市提出申请,最后只有38个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区)的评选。9月5日,中央文明委公示了13个文明城区候选名单,河北廊坊在最后的公示中被“淘汰”。

  这次评选中,包括广州在内的全国省会城市无一入选。广州市和东莞市、惠州市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区)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广东另有一批村镇和单位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称号,5人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不搞“终身制”,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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