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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争个床位小保安被同事刺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6:45 北京晚报

  本报讯28岁的内蒙古来京人员李某经人介绍在北京南银大厦做保安仅一个月的时间,被同事杀死于宿舍内。而事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杀人者在应征保安时是用捡来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与其年龄、相貌完全不符。因认为雇主负有对身份证疏于审查的责任,失去独子的李某父母悲痛之下将李某所在的北京南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红火保安咨询有限公司一并告到了朝阳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人民币35.4万余元。

  一早记者见到了李某的父母和姑姑,看上去李某的父亲比一个月前记者见到他时更加消瘦了许多,一坐下来,他就开始不停地抹眼泪。李某的姑姑告诉记者,李某的父亲现在经常在睡梦中喊叫,一看到下雨就要给孩子送雨伞,冷了还要给孩子送衣服,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

  李某父母的代理律师马建平在法庭说,李某由金红火公司的副总经理带领到南银大厦物业公司,经面试合格后被录用。单位管吃管住,每月工资500元。但出事后他们才得知,杀人者杨某当时冒用的是他人的身份证,而据其他保安讲杨某提供的身份证上的相片和杨某本人相差甚远。因此认为被告二公司对于李某的死负有间接责任。

  但是,南银大厦一方当庭否认与被害者李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他们称李某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场所遇害的。李某遇害时所在的宿舍是由金红火保安咨询公司负责租赁和管理的,因此李某的遇害与南银大厦没有任何关系。南银大厦还表示他们按照每名保安900元的标准付钱给金红火公司。而金红火公司表示,他们是一个咨询服务公司,不是真正的雇用单位,李某的工资由南银大厦支付,现李某意外死亡,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记者了解到,引起杀人的导火索为:居民楼简陋的地下室里,8名保安睡6张床,由于杀人者杨某是后来的,只得睡在两张床之间,为此与先来的李某发生争执并怀恨在心而行凶杀人。但至今为止,杨某仍然在逃。

  张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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