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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山:全国文明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1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我省深圳、中山两市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国另有厦门市、青岛市等8城市同时获此殊荣。昨日下午,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京接受“全国文明城市”奖牌后表示,要继续加大深圳文明城市建设力度。

  据介绍,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指标包括8大类、38项、116条,既包括人文、资源、环境等领域,又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主法制、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方面;既包括
城市实力,又包括城市潜能。可以说是对申报城市发展环境和综合实力的一次大检阅。(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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