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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电力让职工源头参与“立法”、全员全过 程民主“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0: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方大丰龙巨澜)湖南衡阳电业局10月10日向记者出示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9个月,该局累计回收陈欠电费2134多万元。局长王文桃说,电费陈欠这块“硬骨头”时间拖得越长越是难啃,而他们能得心应手地破解这一难题,主要得益于职工主导的企业“立法”。

  据了解,衡阳电业局在连续3年多电费新费结零的基础上,对历年累计多达2.1
48亿元的陈欠电费逐年逐月“消化”,2002年收回陈欠1400万元,2003年回收陈欠706万元,2004年达2400多万元,到今年9月陈欠电费只剩下1.184亿元。

  同时,他们已连续17年保持无生产职工人身死亡重大事故,创下了全国供电系统中长周期安全的最好记录。

  局工会介绍,全局2000多职工去年底在接受走访调查时纷纷表示,在安全生产记录达到“增长极限”和电费陈欠回收越收越难的情况下,只有转换企业管理方式,由职工主导企业“立法”共担风险,严管安全生产和电费回收,才能真正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将制度的制定权交给职工,将制度的执行权还给全民。这一管理理念的转换使得企业职代会和职工代表的作用得到强化。

  在今年2月召开的职代会上,106位职工代表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高票通过了经过层层讨论形成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电费回收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两个“立法”均由各级职代会联席会议执行,彻底扭转以往运用行政处理手段时出现的或拉不下情面或厚此薄彼等失衡局面,建立起了安全生产和电费回收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记者看到,《电费回收管理办法》对台区营销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直接责任单位工作指标、责任划分、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都进行了量化、细化,如台区管理营销员责任承包范围内年末欠费率达5%及以上或造成新增电费坏账损失20万元以上者,视其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奖励和处罚都很重,可见职工主导企业‘立法’流露出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压运行管理所维操队职工张健说,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罚条文中有规定,“出现省公司目标考核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事故单位领导降职或免职处分”。

  记者还了解到,两个“立法”实施以来,衡阳电业局已对9人次进行处罚,其中4人因吸毒、2人因内外勾结窃电被开除公职。

  王文桃感慨地说,企业每一次出台关系职工利益重大决策或举措,都会在企业内引起不同程度的震动,震动的波长、频率是对决策成败的实际检验。衡阳电业局并没有因为不到一年开除6名职工而引发震荡,关键是职工不仅源头参与企业“立法”,而且全员自主执“法”,非常理性地将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捆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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