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违规开警车出事故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1:23 都市快报

  警车是不好随便乱开的。浙江省公安厅昨天透露,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车管理,预防和减少警车的交通事故,制止和纠正警车违法行驶行为。

  严格执行警用车辆准驾证制度意味着:对无准驾证驾驶警用车辆的,一经发现予以扣车,并追究车辆使用单位责任;超范围发放准驾证的将责令收回,追究发证部门的责任;无准驾证或非发放范围持证驾驶警用车辆造成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此外,对非公安机关车辆挪用、套挂警用车辆号牌的,将依照《人民警察法》由公安治安部门处罚,公安机关车辆挪用、套挂警用车辆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责任人处罚。

  省公安厅强调,驾驶警车应严格执行道路限速规定,确保安全行驶,除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追捕在逃的违法犯罪分子,追缉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和车辆,押解人犯或者赶赴刑场,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五种任务外,警车超速行为一律按照超速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通讯员谢佳记者唐泽文 都市快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