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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2:2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昨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600元是基于三点考虑。

  楼继伟说,首先,是不是基本的支出部分,就是费用的扣除额已经涵盖了,我们测算是不涵盖的。按照全国的人均家庭费用的支出标准大概是1100元,如果扣除到1500元是不行的。当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那么承担三口人生活就会出现问题,这是税率上存在
的非限定性的因素。

  其次,扣除标准设定以后,中低收入者要减得多,高收入者减得很少。在这种实际情况下,原来是800元,后来提出草案之后是1500元,就从60%左右的工薪所得要交税降到30%。纳税人的人数大致就减少了一半。另外,人数减少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额也减少了很多。草案中基本费用的扣除是从800元到1500元,现在是1600元,因为我们是超额累计,其间有2000元收入的,可能要从交100元的税,变为交十几元。10万元的收入,就从45%开始计算,10万元交的税不足1%。

  第三,我们主要想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基本费用扣除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使法定的扣除标准更具有前瞻性。因为过几年以后,如果收入提高了,物价上涨了,还包括家庭开支普遍提高,这个标准扣除额还需要再变化。如果定得稍微高一些,有一定的前瞻性。调到1600元,可以使得工薪阶层的纳税面降到26%,考虑到家庭,考虑到地区,也考虑中低收入和高收入之间的负担,那么1600元也是合适的。有人提出是否可以更高?如果更高的话,可能更有前瞻性,可能5年、8年都不需要再调整,但会带来一个问题,我们国家有很多低收入者,我们按照规定就是要减少转移支付,还要考虑地区的差异,因此1600元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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