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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生子 妻不生夫告妻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3:01 东南快报

  因为没有按协议约定为自己生子,丈夫把妻子告上法庭。昨日,河南南阳市两级法院判决索要生育权的丈夫败诉。

  2000年2月,王玉明(化名)与河南方城县赵河乡19岁的杨丽娟(化名)认识,当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同年8月,因没有准生证要堕胎,杨丽娟写了一张保证书:“自愿堕胎,夫同意妻在堕胎后两年内怀胎生子,如违反,赔偿侵害男方生育权安慰金785
00元。”

  2002年12月19日,王玉明认为妻子违约,遂委托律师把妻子告上法院,要求妻子履行承诺,为他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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