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省委原组织部长敛财9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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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3:31 山西晚报 |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王少斐)为了让煤矿恢复生产,临汾市一男子找了个“领导”帮忙,没承想这个“领导”骗走自己97万元。今天,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临汾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嫌犯刘峰、曹万华、王清辉依法批捕。 经查,去年10月,裴某等人为办理古县哲才村蒿沟煤矿采矿恢复手续,在田某(已另案处理)介绍下,认识了冒充省委组织部原部长的曹万华和冒充统战部主任的刘峰。曹、
新闻时评:从两起诈骗案看官煤“合伙” 两则关于诈骗案的报道今天同时见诸本报。这两起案件看似平常,稍加琢磨,却耐人寻味。 其中一案,被骗者为了办一张煤矿开采许可证,向假冒副市长司机的骗子支付了43万元;另一案,受骗人分别将68万元和29万元交给假冒省城高官的两个施骗者,意在办妥煤矿采矿恢复手续。我们看到,两案有三个共同的关键词:煤矿、官员、巨额诈骗金。煤矿矿主(或想当煤矿矿主的人们)以重金开路,委托以官员或官员亲信(如副市长的司机)面目出现的骗子,打通开矿、复产的“难关”。受骗者们相信,他们眼里的这些官员及其亲信,肯定能把自己想办的事搞定。否则,怎会动辄出手数十万? 受骗人对官员的高度“信任”,很容易让人想起煤矿(特别是大大小小的黑煤矿)与部分官员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决定意识,受骗者之所以认定官员会把手续办下来,不仅是因为他们坚信握有重权的为官者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更因为他们确实体察到了现实中存在的官煤“合伙”现象。被骗者何尝不希望在官员阵营中找到自己的“合伙人”。 官煤联合“经营”,收益必然巨大。连冒充官员的骗子们都能轻易搂到几十万元,若“名副其实”的真官儿把手伸进矿井,又将攫取怎样的“利润”?他们总不会输给骗子们吧。 “带血的煤”喂饱了多少黑心矿主,又养肥了多少恶官赃官,这样的数字我们永远无法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黑心矿主和恶官赃官们的“盛宴”还在进行,无辜矿工的鲜血还在流淌。掀翻那嗜血的宴席,需要更大的决心和更强的铁腕。 □乔宏阁(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